(一)权利人应建立商标权益监控机制,定期排查市场,及时发现侵权行为。
(二)一旦发现侵权,立即收集侵权证据,如侵权商品实物、销售记录、宣传资料等。
(三)在知晓侵权行为后,尽快咨询专业律师,评估诉讼风险和可行性,制定维权方案。
(四)若超过三年才发现侵权,但侵权行为仍在持续且商标有效,及时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权并主张三年的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