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请求返还彩礼,先判断是否存在法定情形,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且要以离婚为条件。
(二)若不符合上述法定情形,如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未提出离婚或给付彩礼未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彩礼通常不予返还。
(三)若符合法定返还情形且以离婚为前提,可收集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短、彩礼用途等方面证据,利于法院确定返还数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