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各阶段重点:在受理阶段,要确保案件线索来源记录清晰,公民报案、控告、举报等信息完整准确。初查时,严格按照判断标准,仔细审查材料,合理运用询问、查询、勘验等措施。
(二)规范侦查行为:立案后的侦查过程中,运用调查取证、询问证人等手段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三)做好侦查终结工作:侦查终结时,准确判断是否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制作起诉意见书要内容完整、逻辑清晰;若不构成犯罪或不应追究刑责,及时撤销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