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先由父母协商,协商不成,不满两周岁子女原则归母亲,已满两周岁按最有利子女原则判决,已满八周岁尊重其意愿,不直接抚养方需负担抚养费,出现特定情形可变更抚养权。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规定,在处理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时,充分考虑了子女的利益和成长需求。先让父母协商体现了对当事人意愿的尊重。对于不满两周岁子女,母亲抚养通常更有利于其成长。已满两周岁子女,法院综合多方面因素判决,确保孩子能在良好环境中成长。子女已满八周岁,因其有一定认知和判断能力,尊重其意愿能让孩子更好地适应生活。不直接抚养方负担抚养费是保障孩子生活和教育的必要措施。若直接抚养方出现不宜继续抚养的情况,另一方起诉变更抚养权也是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大家在离婚孩子抚养权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