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生活方面,监护人要为孩子打造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合理安排孩子的饮食、睡眠,让孩子生活有规律。
(二)教育层面,监护人要确保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积极鼓励孩子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注重培养孩子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
(三)医疗保障上,监护人要及时带孩子就医看病、接种疫苗,以保障孩子身体健康。
(四)心理关怀方面,监护人要给予孩子足够的关爱和陪伴,关注孩子的心理和情感需求,营造健康成长的家庭氛围。
(五)监护人要杜绝虐待、遗弃孩子,禁止实施家庭暴力,若不履行抚养义务或侵害孩子权益,会面临监护资格被撤销的可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