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家属发现账户被冻结且认为不合理,可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提交能证明账户资金与老赖无关、自身非共同债务人或无担保责任的证据。
(二)债权人若发现老赖有恶意转移财产至家属账户的情况,要收集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资金来源证明等,向法院申请调查核实并冻结该账户。
(三)若家属确实为共同债务人或有担保责任,应积极与债权人协商还款计划,避免账户长期被冻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