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接受劳务一方存在过错致提供劳务一方死亡,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赔偿时,先确定救治期间实际支出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收集好相关票据作为依据。
(二)计算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得出具体数额。
(三)确定死亡赔偿金,依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一般按二十年计算;若死者六十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四)若被侵权人有被扶养人,要计算并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
(五)双方可先友好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提供劳务一方近亲属可向法院起诉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