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建筑工程中处理人身损害赔偿时,对于一般赔偿项目,要及时收集好相关费用的凭证。比如医疗费,保留好医院的诊断证明、收费票据等;误工费需提供单位的误工证明、工资流水等。
(二)若造成残疾,应在专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以确定准确的残疾赔偿金数额;选择残疾辅助器具时,要遵循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
(三)若造成死亡,要按照规定计算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同时,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应准备好相关材料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