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分割:若已协议分割且无欺诈、胁迫等情况,按协议执行;若未处理或对协议反悔,可向法院起诉重新处理。
(二)损害赔偿:无过错方(如前夫)可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请求损害赔偿。
(三)子女抚养权:综合子女权益、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确定归属,不直接抚养方要支付抚养费。
(四)后续事宜处理:双方能达成一致就签订协议,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