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变更:双方友好沟通,就孩子抚养权变更达成一致,签订详细的抚养权变更协议,清晰写明变更事项以及双方权利义务,协议自签字时生效。
(二)诉讼变更:若协商不成,要求变更的一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收集证据证明对方不宜继续抚养孩子,像对方患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虐待子女等;或者证明自己在经济条件、生活环境等方面更有利于孩子成长。法院会综合考量,从孩子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出发判决是否变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