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遇到合同违约时,若债务标的适合强制履行,守约方应及时书面通知违约方按合同约定继续履行义务,保留好通知凭证。
(二)若质量不符合约定,守约方要尽快收集质量问题的证据,要求违约方采取修理、更换、重作、退货等补救措施,并以书面形式记录沟通情况。
(三)对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守约方需详细记录各项损失,计算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准备好相关证据向违约方索赔。
(四)若合同约定了违约金,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或低于损失时,守约方或违约方应及时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调整请求,并提供相应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