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仲裁举证期限由仲裁委员会依案件情况确定,当事人需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证据,这是保障仲裁程序顺利进行的重要要求。若逾期提交,仲裁委员会有权不予接受,这体现了仲裁程序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2)若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存在困难,可在期限届满前申请延长,是否准许由仲裁委员会决定。这为当事人提供了一定的救济途径,但决定权在仲裁委员会。
(3)当事人增加、变更仲裁请求或提出反请求,应在仲裁委员会规定期限内进行,此时仲裁委员会会重新确定举证期限。这是因为请求的变化会影响证据的范围和要求。
(4)当事人未能在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需承担不利后果,这强调了举证期限的重要性,促使当事人积极履行举证义务。
提醒:当事人务必重视仲裁的举证期限,严格按规定时间提交证据。若有困难及时申请延长,增加或变更请求要在规定期限内提出,避免因举证问题承担不利后果,复杂案情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