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前贷款房婚内分配分两种情况。一方婚前付首付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且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先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协议时,不动产归登记方,登记方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贷款买房且登记在双方名下,属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会考虑出资情况。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对于一方婚前签订购房合同、付首付贷款买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且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的情况,若离婚时双方无法就不动产分配达成协议,法院会基于物权登记等因素,判决不动产归登记一方,未还贷款为其个人债务。而双方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从公平及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出发,由登记方对另一方补偿。若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贷款买房并登记在双方名下,因体现双方共同意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均等分割,但会综合考虑出资等实际情况。如果在婚前贷款房婚内分配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