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要做好沟通,明确内部的分担比例,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在债权人主张债权时,积极配合偿还,一方偿还后按照约定向另一方追偿。
(二)若怀疑是一方个人债务,另一方要注意收集证据,证明该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且未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无共同意思表示。
(三)在处理债务前,夫妻双方可以先自行梳理债务情况,判断债务性质,必要时可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