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人跟银行达成借款合同后,银行有按约定给借款人发放贷款的责任。要是银行没把贷款给借款人,而是自己用了,借款人可采取以下办法维权。
2.走民事途径:按照现行法律,银行这种做法属于违约。借款人能要求银行接着发放贷款,还能让银行赔偿因为没按时收到钱而产生的利息等实际损失。
3.走行政途径:银行的这种行为违反了银行业的监管规定。借款人可以向银保监会等监管部门投诉,要求对银行进行行政处罚。
4.走刑事途径:如果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把这笔贷款挪作己用,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或者贪污罪。借款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5.借款人要注意保留借款合同、和银行的沟通记录等证据,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