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临时工受伤,包工头应主动积极承担雇主责任,及时支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保障临时工合法权益。
(二)若损害由第三人造成,临时工有权利选择向第三人或包工头索赔。包工头在进行赔偿后,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向第三人进行追偿。
(三)若存在违法转包、分包情况,发包人与包工头对临时工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包工头赔偿后,需查看与发包方的合同约定,就超出自身承担部分进行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