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合同时尽量采用书面形式,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使用容易产生纠纷的口头协议。
(二)若存在口头协议,要注意留存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证人证言等,以便在出现冲突时证明口头协议内容。
(三)当发现书面合同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时,及时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四)若认为口头协议是对书面合同的变更,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变更的事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