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前买的房子离婚时,一方婚前全款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另一方无权分割;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可判归登记方,登记方对另一方补偿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一方婚前全款购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产本质上是其个人在婚前的财产投入,所以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而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的情况,由于婚后还贷部分使用了夫妻共同财产,具有夫妻共同投入的性质。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若无法达成协议,法院考虑到房产登记情况等因素,可判决归登记一方,未还贷款为登记方个人债务,但登记方要对另一方补偿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对应财产增值部分。若遇到类似离婚房产分割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