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自身抚养优势证据,包括稳定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等,以此证明能为孩子提供优质生活和教育条件;若孩子长期由自己照顾,可找邻居、老师等出具证人证言。
(二)了解孩子意愿,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孩子,与其沟通让其理解并表达真实想法。
(三)指出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形,像对方存在不良嗜好、暴力倾向、严重疾病等。
(四)诉讼过程中保持冷静理智,积极配合法院工作,按时参加庭审,遵守诉讼程序和法庭纪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