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租赁处理分三种情况。出租前设抵押权因实现抵押权解除合同,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抵押权;先出租后买卖,“买卖不破租赁”,原租赁关系不受影响;因出卖人违约致合同解除造成承租人损失,承租人可要求出卖人赔偿。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当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实现抵押权使合同解除时,基于抵押权优先原则,已登记的抵押权效力高于租赁关系,原租赁关系对新所有权人无约束力。若房屋先出租后买卖,“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保障了承租人权益,即便买卖合同解除,原租赁关系依旧有效,新所有权人需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直至期满。而当出卖人违约导致买卖合同解除并给承租人造成损失,出卖人需承担赔偿责任。若您在房屋租赁和买卖方面遇到类似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