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合伙协议在管辖权方面,优先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能够通过书面协议,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中,选择管辖法院。不过,这种选择不能违背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比如,原本属于高级法院管辖的案件,当事人不能约定由基层法院管辖。
(2)若合伙协议未约定管辖法院,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3)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则为:有约定依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时,若争议标的是给付货币,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是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提醒:签订合伙协议时应谨慎约定管辖法院,避免后续纠纷管辖不明。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