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争取抚养权:若孩子不满两周岁,母亲可积极争取抚养权;已满两周岁,父母可从自身经济状况、陪伴时间、居住环境等方面收集对孩子成长有利的证据,证明自己能提供更优成长条件。子女已满八周岁,应多与孩子沟通,尊重其意愿并让其表达想法。
(二)确定抚养费:双方可先自行协商抚养费数额和支付期限。协商时参考子女实际需求、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有固定收入的,可按一定比例主张。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后续因物价上涨、子女教育医疗费用增加等情况变化,可向法院申请调整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