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挪用资金数额较大、超三个月未还,或未超三月但数额较大用于营利或非法活动,应在五年内追诉,避免错过时效。
(二)挪用资金数额巨大或数额较大不退还的,要在十年内追诉。
(三)挪用资金数额特别巨大的,需在十五年内追诉。
(四)注意追诉期限起算点,一般从犯罪之日起算;犯罪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算;在追诉期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