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财产损害赔偿,受害者要及时收集财产损毁、减少的证据,如受损物品清单、购买凭证等;对于间接损失,可提供相关的经营数据、合同等证明可得利益丧失情况。
(二)在人身损害赔偿方面,要保留好各类费用的票据,如医疗费发票、交通费票据等;涉及残疾或死亡情况,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鉴定和索赔。
(三)若符合精神损害赔偿法定情形,需提供能证明精神痛苦的相关证据,如心理咨询记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四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生态环境能够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承担修复责任。侵权人在期限内未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进行修复,所需费用由侵权人负担。此条虽未直接针对赔偿范围,但体现了环境侵权的责任承担,与环境民事责任赔偿相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