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新公司要求重新签订合同且降低劳动条件,员工应留存相关证据,如书面通知等,与公司协商争取合理补偿,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二)收购导致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新公司与员工协商变更合同未达成一致而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收集合同无法履行以及协商过程的证据,通过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三)收购后公司裁员,员工要确认公司裁员程序是否合法,若合法,可按工作年限要求经济补偿;若不合法,可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