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起诉期限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超二十年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受污染损害者应及时维权。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起诉适用普通民事诉讼时效三年。计算起始是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不过,如果从权利实际受到损害那天起超过了二十年,法院将不再提供保护,当然有特殊情况时,经权利人申请法院可决定延长。在实际的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里,由于涉及专业鉴定等复杂情况,确定“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时间点并不容易,通常以当事人发现污染造成损害后果且能确定加害人时开始计算。所以,受污染损害的当事人要及时收集证据,尽早主张自身权利,防止因超过诉讼时效而无法胜诉。若您在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方面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