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债务为个人债务,家庭成员无赔偿责任,债务人用个人财产清偿。
(二)若为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家庭成员是债务担保人,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按约定担责。
(四)债务人死亡,家庭成员继承遗产,在继承范围内清偿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