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婚后借款性质时,要收集借款用途的相关证据,如消费记录、经营合同等,以此确定是否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
(二)若认定为共同债务,离婚时双方可先协商如何用共同财产偿还。
(三)若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财产各自所有,双方可达成协议清偿债务。
(四)若协议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债务偿还方式。
(五)若借款被认定为个人债务,债权人需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否则举债方自行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