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获得宅基地使用权补偿,继承人尽量确保自己为本集体成员身份。若因各种原因失去本集体成员身份,可重点关注房屋价值的评估,争取合理的房屋补偿。
(二)在拆迁补偿协商过程中,对于货币补偿,要详细了解当地的补偿标准,依据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等争取合理金额;若选择产权置换,要关注置换房屋的质量、位置等情况。
(三)对于有条件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的地区,可考虑此补偿方式,但要确认相关手续和流程是否完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这表明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而继承人基于继承房屋可获得相应的宅基地使用权,在拆迁时按规定获得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