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运营中要做好财务规划和风险管理,避免过度负债导致破产。合理安排资金,确保按时支付职工工资和缴纳社保、税款等。
(二)股东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保持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的独立。
(三)当公司出现破产迹象时,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了解破产程序和债务清偿顺序,做好应对准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