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遇到交通事故时,若处于这六种情况不用担心被认定为肇事逃逸。具体处理如下:
(一)若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后要和对方自行协商赔偿,并且留下真实信息,按照约定去处理赔偿事宜。
(二)若有伤者需及时抢救,先离开现场去救伤者,同时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且及时报案。
(三)若因突发疾病等特殊情况需立即去医院救治,虽没来得及报案,但事后要能证明情况属实。
(四)若在现场害怕被受害者家属殴打,可暂时躲避,但之后要主动报案并接受处理。
(五)若驾车驶离现场是为了向相关部门投案自首,可放心驶离。
(六)若发生轻微刮擦事故,和对方当事人同意先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地点再协商处理,按规定操作即可。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上述六种情况均不符合逃逸为逃避法律追究的定义,因此通常不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