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保犯罪事实查清,证据确实充分。对每个证据进行查证核实,保证其真实可靠,同时让全案证据形成完整证明体系,排除合理怀疑。
(二)确认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仔细审查是否存在法定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如情节显著轻微、已过追诉时效等。
(三)按照审判管辖规定向法院提起公诉。严格遵循管辖规定,准确将案件提交到有管辖权的法院。
(四)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刑法规定可不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作出不起诉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