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时婚前共有财产分割有约定按约定处理,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则考虑财产来源、出资等因素,能证明出资比例按比例分割,无法确定则由法院合理分配,且会综合考量多因素以公平合理为原则处理。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民事主体可依法自行约定财产处理方式,所以离婚时婚前共有财产分割若有协议约定,就按约定执行。当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财产来源、出资情况等能反映双方对财产的贡献度,因此成为确定份额的重要依据。能明确出资比例按比例分割体现了公平原则,而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合理分配则是在无法确定出资比例时保证公平的方式。一方出资多或为财产维护、增值付出多,分割时适当倾斜也是为了平衡双方权益。如果在婚前共有财产分割方面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