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合同解除形成之诉需满足主体、实体和程序三方面条件。主体上,原告应为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享有解除权的一方。
实体方面,要有解除权产生的事由,包括法定情形和约定情形。法定情形如因不可抗力无法实现合同目的、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仍未履行等;约定情形依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同时,解除权需在除斥期间内行使,超期则解除权消灭。
程序上,需向对方发出解除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若通知载明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未履行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有异议,解除权人可提起形成之诉确认合同解除效力。
建议解除权人及时行使权利,注意除斥期间。发出解除通知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对方有异议时顺利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