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持卡人来说,要合理使用信用卡。在使用前评估自身还款能力,避免超过还款能力大量透支。若遇到还款困难,及时与发卡银行沟通,申请合理的还款计划,避免恶意欠款情况发生。
(二)发卡银行应加强风险防控。在发卡时严格审核申请人资质,在持卡人透支后做好及时有效的催收工作,同时对异常透支行为进行监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