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产生上述范围内的纠纷时,要及时收集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等,这些材料能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以及纠纷相关情况。
(二)确定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一般是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
(三)撰写仲裁申请书,清晰说明自己的诉求、事实和理由。
(四)按照仲裁委员会的要求和流程,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并参加仲裁庭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