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赔偿计算方式。员工要清楚自己在单位的工作年限,准确计算应得的经济补偿。比如工作3年4个月,应获得3.5个月工资的补偿;工作1年7个月,应获得2个月工资的补偿。
(二)确定月工资标准。按照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
(三)与单位协商。主动和公司沟通赔偿事宜,明确表达自己的诉求。
(四)维权途径。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