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当二手房为夫妻共同财产且有未还完按揭时,夫妻双方可先自行协商,明确房屋归属,由获得房屋的一方继续偿还剩余按揭贷款,并对另一方给予相应补偿,补偿数额需综合房屋现有价值、已还贷款及双方贡献等多因素确定。
(2)若双方协商无果,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一般将房屋判归一方,由其继续还贷,同时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
(3)若房屋是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协议的,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未还贷款为登记一方个人债务,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补偿。
提醒:处理二手房离婚按揭问题较复杂,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