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购房付款人与贷款人不一致时,借名买房要签书面协议;非产权人付款可能构成无权处分,需经同意或追认;代付款要保留凭证,纠纷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
法律解析:
当购房付款人与贷款人不一致,若为借名买房,依据《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签订书面协议能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实际购房人的权益,避免因房屋归属等问题产生纠纷。若付款人非产权人且贷款人不知情,其付款行为可能构成无权处分,根据《民法典》物权编规定,需经贷款人及产权人同意或追认,付款行为才具备法律效力。若付款人是代付,保留好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代付凭证,这些凭证可作为付款人向贷款人追偿的依据,在《民法典》合同编中有相关规定支持付款人的追偿权利。若双方就付款问题协商不成,付款人可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您在购房付款过程中遇到此类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