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仅是同居未以夫妻名义生活的情况,无过错方若想维护权益,可在离婚时收集对方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证据,如聊天记录、照片等,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要求。
(二)若发现对方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可收集相关证据,如周围邻居的证人证言、共同举办活动的证明等,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对方重婚罪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