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执行时效方面,要注意在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两年内申请执行。若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在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两年内申请;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两年内申请。同时,要留意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合理利用规则来保障申请执行权利。
(二)进入执行程序后,若被执行人未完全履行赔偿义务,可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若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要知晓法院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之后发现其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及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