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夫妻协议离婚时,按揭房分割可先协商,协商一致按协商结果处理;协商不成,法院根据房屋登记情况等实际情况分割,登记在一方名下通常判归登记方,登记在双方名下通常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取得房屋一方需对另一方补偿。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所以夫妻对于按揭房分割能协商一致的,按协商结果分割合理合法。补偿金额考虑房屋现有价值、已还贷款及增值部分等因素确定,是为公平体现双方对房屋的投入与收益。若协商不成,法院基于房屋登记情况判决,登记在一方名下判归登记方,未还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因为从物权角度房屋登记具有公示效力;登记在双方名下作为共同财产分割,符合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原则。补偿数额综合考虑婚前付款、婚后共同还贷比例、房屋增值情况等因素,能平衡双方利益。若在离婚按揭房分割方面遇到复杂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