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时要确保其真实性和关联性,稳定收入证明可提供工资流水、工作合同等;良好居住环境证明可准备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孩子长期与自己生活的证明可找邻居、学校老师等出具证人证言。
(二)对于证明对方不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不良嗜好可通过照片、视频或相关人员的证言来证实;暴力倾向可收集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
(三)协商变更抚养权时,要保持理性和冷静,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进行沟通。
(四)提起诉讼时,要按照法院的要求准备好诉讼材料,按时参加庭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