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财产协议方面,按协议约定继续履行,不因女方流产改变其效力,双方应遵守协议中关于婚前及婚后财产归属的约定。
(二)流产人身损害赔偿方面,若因医疗事故导致流产,收集好相关证据,如病历、诊断证明等,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可主张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项目;若因男方过错致女方流产,女方收集男方过错的证据,主张相应民事赔偿。
(三)生育权益保护方面,男方应给予女方关怀和照顾。若男方有遗弃、虐待等行为,女方收集男方行为的证据,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