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已过追诉时效的案件,若处于侦查阶段应撤销案件,避免不必要的司法资源浪费;审查起诉阶段应作出不起诉决定,终止诉讼程序;审判阶段应终止审理或宣告无罪,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法院受理案件后逃避侦查或审判,司法机关应积极采取措施追捕,不受追诉期限限制。
(三)当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而相关机关应立案却不立案时,被害人可向上级机关反映,要求监督立案,同样不受追诉期限限制。
(四)若出现法定事由导致追诉时效中断或延长,司法机关要准确认定并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