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仅老婆隐瞒同居史,法院通常不直接判决离婚,财产分割若无特殊情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进行,仅隐瞒同居史一般不构成过错,若能证明精神损害可主张赔偿但需证据和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解析:
法院判决离婚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法定标准,老婆隐瞒同居史通常不属于法定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形。若以此起诉离婚,需提供像双方分居满两年、实施家庭暴力、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能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在财产分割上,若无其他特殊情况,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仅隐瞒同居史一般不构成过错,不会导致少分财产。不过,若能证明因该隐瞒行为遭受精神损害,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但必须有充分证据且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在婚姻法律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