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实际施工地就是不动产所在地时,可按照合同约定在实际施工地提起诉讼,准备好相关的合同、施工证据等材料,向当地法院提交起诉状及证据。
(二)当实际施工地并非不动产所在地时,合同约定无效,应向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起诉,收集整理好与建设工程施工相关的各类证据,前往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进行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五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