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和诈骗罪的关键差异,在于行为人有无非法占有目的以及是否实施了欺骗行为。公安局以诈骗罪立案,需符合以下条件:
1.主观方面,行为人要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想法。也就是明明没能力履行义务,或者根本就不想履行,还靠欺骗拿到财物,并且打算一直占为己有。像签合同时虚构自身资质,拿到钱后就大肆挥霍、逃之夭夭或者转移资产等情况。
2.客观方面,实施了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欺骗行为,让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然后处分了自己的财物。常见的例子有伪造证明文件,虚假承诺高额回报,隐瞒真实经营状况来骗取投资款等。
3.数额标准上,被骗财物要达到一定数额,一般是三千元以上。
4.因果关系方面,被害人是因为受到欺骗而产生错误认识,然后自愿交出财物,欺骗行为和财物交付之间有直接的因果联系。
要是只是正常的经营亏损、合同履行有点小问题等经济纠纷,没有非法占有目的,那就不构成诈骗罪,公安机关不会立案,当事人得通过民事诉讼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