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希望获得货币赔偿,可要求相关部门依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结合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进行补偿,同时争取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二)选择产权置换时,要关注拆迁人用于置换的房屋情况,按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置换房屋的市场价结算差价。
(三)密切关注当地政府公布的拆迁补偿方案,确保自身权益按当地政策落实。
(四)若对补偿决定不满,及时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权。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