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后购房房贷分割有多种情况,共同财产房贷通常为共同债务,可协商或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登记在一方名下且用个人财产首付还贷的,房屋可能归该方,剩余房贷其承担并补偿另一方;能证明购房及还贷均用个人财产的,房贷自行承担。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和债务有明确界定。婚后购买的房屋若属夫妻共同财产,与之相关的房贷自然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双方先协商分割房贷承担比例,若协商无果,法院会综合双方经济状况、对房屋的贡献等因素进行判决。若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且首付和还贷均出自其个人财产,从法律角度会倾向于将房屋判归该方,剩余房贷由其继续承担,同时考虑到婚后可能存在共同参与还贷的情况,会给予另一方一定补偿,补偿依据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若一方能拿出确凿证据证明购房款和还贷资金都源于个人财产,那么房贷理应由该方独自承担。如果大家在婚后购房房贷分割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精准的法律建议。